一、申報范圍各縣(市、區(qū))從事中小企業(yè)公共服務的機構。二、申報依據《南充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(fā)<南充市中小企業(yè)公共服務平臺認定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南經信發(fā)〔2019〕24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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